潮评丨伤人犬只主人已到案 公共场所岂容恶犬逞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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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发时网传视频截图

一起狗咬人事件,引发了太平洋在线全国范围内舆论的强烈关注。近日,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有大型犬撕咬幼童,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。无论是太平洋在线手机版流传出的现场视频还是孩子的伤势,都令人惊骇。原本宁静安全的居民小区,怎么成了恶狗的逞凶之地?

20多处撕咬伤、最长8厘米、右肾挫裂伤……受伤的女孩年仅两岁,治疗的医生说伤口“不忍直视”。10月17日下午,警方发布通报,10月16日7时20分,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,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,后被分别抓获,两只狗的主人也分别到案。17日,公安机关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面对如此恶犬,别说两岁女孩,成人也不一定能够制服。一连串的问号亟待解答。市区可以养这样的大型犬吗?为什么不拴狗绳在小区里乱窜?物业有没有尽到相关管理职责?狗主人到底涉及何种法律责任?

追问的意义,不仅在于给受伤女童一个说法,更重要的是唤起大家对公共场所安全养犬问题的重视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
公共场所文明养犬,不是新话题,道理也不复杂。你说难管,其实基本都是办好狗证、拴好狗绳就能解决的问题;你说不难,几乎人人都碰到过不文明养犬行为。遛狗不系狗绳、私养大型犬、随地大小便、袭击人员……这么多年来,不文明养犬行为一直挺常见,但如此惨烈的恶犬袭击幼童事件,确实少见。养犬乱象,这个不大不小的社会治理问题,解决不好,真的可能闹出人命。

恶犬凶猛,其实病根不在狗,而在狗的主人。

法律法规明明摆在那里、小区公约明明贴在那里,为什么就是不遵守?说白了,就是因为一些人总是心存侥幸。总认为“我xg111企业邮局们家狗狗乖得很,不咬人”“栓上绳子狗狗不自由”“毛孩子出门撒个欢不会有事的”……这种人对狗的爱确实炽热。但是狗毕竟不是人,不管狗主人为它赋予了多少“萌萌哒”的拟人化人格,但在外人面前,它就是一只龇牙咧嘴、随时可能发起攻击行为的小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,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所以,在公共安全面前,对“毛孩子”再浓的爱,也得收一收。狗怎么养,是由人决定的。要想狗的行为可控,首先狗主人要严格遵守各类规章。

不可否认的是,目前对于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,惩戒的力度并不够。一般来说,各地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,每个城市往往也会划出限养区、禁养区,出台相关养犬规定等。近年来,马路街头等开放场所明目张胆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已经有所减少。但封闭式小区里的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,却始终是个顽疾。物业作为服务业主的组织,没有惩戒权,往往也不太敢管。其他邻居看到了,最多提醒两句,还可能遭遇狗主人的“回怼”。所以,尽管很多人呼吁通过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来约束狗主人,但可执行性一直是个大问题。

城市养犬问题,必须拿出一个体现治理智慧、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了。比如就像治理不文明驾车行为一样,能不能赋予更多人举报权,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相关城市管理APP进行举报。而狗主人每年被举报多少次并核实无误后,必须放弃养狗或缴纳罚款等。此举既能惩戒不合格的养狗者,也能增强狗主人的责任心。

公共场所,不容恶犬逞凶,期待受伤女童早日康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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